近日,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主要就行业怎么管、项目怎么建、电网怎么接、运行怎么规范等方面提出要求,覆盖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定义分类和项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管理要求。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侧开发、在配电网接入、原则上在配电网系统就近平衡调节的光伏发电设施。2013年,国家能源局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时隔10余年,再次修订的背景是什么?在哪些方面进行了调整?
引导分布式光伏发电科学合理布局
在浙江余姚市,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屋顶上,3500余块光伏板整齐排列。“光伏发出的电优先满足工厂使用,剩余的电出售给电网公司。去年发电量超177万千瓦时,为我们节约140余万元用电成本。”企业负责人王跃旦说。
国网余姚市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人陈高其介绍,这几年分布式光伏发展迅速,2024年当地有近8000户申请安装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同比增长超60%。
截至2024年底,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3.7亿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占全部光伏发电装机的42%,2013年这一比例仅为16%。发电量方面,202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量3462亿千瓦时,占光伏发电量的41%。分布式与集中式并举发展态势明显,分布式光伏发电已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
从发展环境看,光伏组件价格从2013年的5元/瓦左右降至目前的0.7元/瓦左右,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已全面进入平价无补贴市场化的发展阶段,《暂行办法》中围绕财政补贴确立的规模管理等一系列规定不再适用。
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爆发式增长,接网消纳成为制约发展的主要矛盾,迫切需要调整管理思路,源网荷储协同发力,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又好又快发展。
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方面,《管理办法》要求电网企业应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开展评估,建立配电网可开放容量按季度发布和预警机制,引导分布式光伏发电科学合理布局。对电网提出要求的同时,也对新建项目提出应当满足“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要求,以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和调控能力。
模式创新方面,《管理办法》允许项目通过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聚合等形式参与调度,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
切实保障用户特别是农户利益
“《管理办法》将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与规范发展相结合,该支持的支持,该坚持的坚持。”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说,既要促进发展,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接网消纳承载力不足等制约问题;又要规范市场,对发展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给予坚决纠正和严格规范,推动行业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切实维护发用双方特别是农户合法权益,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点多、面广、涉及主体多、利益关系复杂。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分布式光伏发电与集中式电站的本质区别就是在用户侧开发,就近就地消纳利用。
《管理办法》从定义、分类、上网模式等各方面坚持分布式光伏发电这一本质特征和要求,强调项目的自发自用比例。从租赁用户屋顶、备案、开发建设和运行等各个环节细化要求,切实保障用户特别是农户利益,使分布式光伏发展更多惠及农村农民。针对近年来“农户出屋顶、开发商出资”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仍以农户名义备案,导致企业与个人权责明显不对等,存在一定金融风险和安全等隐患,《管理办法》强调“非自然人投资开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备案”,切实维护农户利益不受侵害。
《管理办法》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应当尊重建筑产权人意愿,各地不得以特许权经营方式控制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资源,不得限制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平等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不得将强制配套产业或者投资、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等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
《 人民日报 》( 2025年02月07日 0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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